四川外联温馨提示:当因工受伤或罹患职业病时,工伤保险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保障工伤待遇。详情见下:
(一)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内容:(a)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医疗目录进行报销;(b)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和缴费基数进行支付;(c)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d)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e)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法定标准支付。
(二)工伤认定所需要的材料:(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b)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c)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经济信息中心查询通知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工伤待遇申请的流程: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向成都市工伤生育处申请工伤医疗费报销→向成都市工伤生育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向成都市工伤生育处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若受伤较轻,不影响劳动能力,则不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则仅限于一次性报销工伤医疗费。
(五)受伤后若需回国治疗,可以在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