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国外工作(派遣)人员勤劳、刻苦、敬业、可靠的形象,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国外工作人员的义务
遵守雇佣(劳务、派遣)合同的条款和规定,遵守雇主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和尊重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是国外工作(派遣)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一、对家庭和自己的义务
1、在东道国工作期间,国外工作(派遣)人员应努力向留在国内的家庭提供足够的财力上和道义上的支持和帮助。
2、尽可能经常与家庭保持联系,使家人感到放心。
3、注重安全、保持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疾病,严禁吸毒。
二、对同事的义务
1、尽力帮助在同一工作地点工作的其他国内同事和外籍同事并与他们愉快合作。
2、不允许为了得到其他国内同事或外籍同事的职位或级别而使用某种不良手段。
3、不允许蓄意扣留有关资料或信息,而使其他国内同事或外籍同事处于困境。
三、对国家的义务
1、在任何时候都要热爱和忠诚于国家,不得出卖和损害国家的名誉。
2、成为中国对外友好的使者,体现中国人的诚信、友善、包容等良好品德,不做有损中国人形象的事。
四、对派遣公司、雇主或用工单位的义务
1、向派遣公司和雇主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关于本人技能、经验和证件必须真实。
2、在签署雇佣(劳务、派遣)合同以前,要尽量理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愿意遵守合同的规定。
3、力求保持高水平的工作效率和良好职业道德,并遵守雇主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尽可能与派遣公司保持必要联系并获得正当的帮助和支持。
五、对东道国的义务
1、尽可能多地了解并尊重东道国的风俗习惯、传统和宗教信仰等。
2、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国外工作(派遣)人员的纪律
国外工作(派遣)人员在东道国工作期间,如果违反本守则第一条的规定,或违反下列任何一项纪律规定时,后果自负, 谨请遵守:
1、遵守中国和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不参加与自己身份不符和非法及不道德的活动。
2、不得擅离、逃离工作岗位或离职;非法滞留或打黑工。
3、尊重和服从雇主或用工单位对工作、加班、调动和生活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抗拒和争议。
4、尊重和服从雇主或用工单位的规章、指南、安全、待遇等规定以及所作出的正当的修改、变化和补充。
5、严格遵守工作时的操作规则和安全措施,妥善进行个人健康和安全管理。
6、不得用身体和语言侮辱上司、管理人员和当地民众及当地工作人员,不得有轻视和藐视上司和管理人员的言行,不得轻视和侮辱当地的宗教信仰。
7、不得发起或参加暴乱,或抗拒领导、破坏集体秩序、挑拨离间、煽动罢工、停工、旷工、怠工、劳资纠纷等行为,或参加政治、宗教活动等。
8、保证不将雇主或用工单位的经营、技术、报酬等商业秘密告诉他人,保证不做有损雇主或用工单位正常经营的事,不讲有损雇主或用工单位正常经营的话。
9、禁止破坏和偷盗雇主或用工单位任何设施及物品,爱惜和节约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
10、获取根据合同规定或承诺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决不要求额外报酬和补偿。每个人的工作安排可能和别人有差异,加班多少和收入也可能和别人有差异,但决不相互攀比或闹情绪以至发生罢工、停工、怠工、装病、劳资纠纷等行为。
11、禁止暴力(打架、斗殴等)、争吵、赌博、偷盗、抢劫、酗酒、嫖娼、走私、携带违禁品、贩毒和吸毒等。
12、禁止贪污、挪用雇主或用工单位的财物,或将同事托交给亲朋的物据为己有;禁止私自投资、做买卖和外汇交易。
13、不得隐瞒遗传病、传染病或家族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疾病和病史。
14、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得擅自或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15、遵守宿舍卫生规章制度,保持宿舍内外、卫生间、洗澡间整净卫生。
16、患病或受伤无法工作时,必须及时向上司或管理人员报告并就医,严禁拖延、不报告、不请假和旷工。
17、积极教导和传授当地工作人员学习技术,认真负责管理和安排当地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纪律。
对违反纪律者的处罚可能为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被遣返、赔偿遣返费用、赔偿经济损失、被法律制裁等。
四川外联经济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三年元月